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告

来源: 日期: 2018-05-17

  为加强城市更新对于公共利益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,我委起草了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,旨在借助市场力量,实现规划公共利益用地的移交,加大规划落实力度,完善城市功能,提升城市质量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提高文件质量,现就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5月31日前,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:

  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3室市城市更新局计划处(邮编518034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  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scsgxj@szpl.gov.cn

  附件:1. 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

     2. 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起草说明)

 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

  2018年5月17日

附件1: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2:《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》(起草说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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